判与叛组词语
“判”字,普通话中读作“pàn”,具有区分、分辨和断定的基本含义,如“判明”、“判别”和“评判”。“判”还有引申义,表示分开或截然不同,如“判然”,在古代,“判”有通“拚”的意思,即舍弃。
“叛”字则可以组成多种词语,表达反抗、背叛等含义,下面内容是一些常见的词语:
- 叛逆:指对现有权威、制度或觉悟产生反抗或不服从的态度和行为。
- 叛变:指原本属于某一方的人或团体转而投向另一方,或背叛原有的信念、立场等。
- 叛徒:指背叛自己组织、信念或民族的人。
- 叛乱:指由一部分人发起的反抗现有政权或统治的武装斗争。
- 叛逃:指背叛并逃离自己所属的组织或民族。
我们来看“判”字可以组成的词语。
“判”能组成哪些词?
以“判”字开头的词语:
- 判断:对事物进行分析决定。
- 判定:分辨断定事物的性质、情形等。
- 判决: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作出的决定。
- 判断力:人分辨是非、善恶以及事物好坏的能力。
- 判刑:法院对犯罪人作出的刑罚决定。
- 判决书: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。
- 判令:法院在判决中作出的指令或决定。
其他与“判”字相关的词语:
- 评判:对某一事物或行为进行评价、判断。
- 判别:区分、辨别不同的事物或情况。
- 判刑: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,依法判处其刑罚。
- 改判:法院在重新审理案件后,对原先的判决结局进行变更。
“判”组词有哪些?
与“判”字相关的词语:
- 判断:对某一事实或情况进行审查、评估和断定的行为。
- 宣判:法院在审理结束后,对案件结局进行宣告。
- 判别:区分、辨别不同的事物或情况。
- 判刑: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,依法判处其刑罚。
- 评判:对某一事物或行为进行评价、判断。
- 判然:截然不同的样子。
与“叛”字相关的词语(已在前面介绍):
- 叛逆
- 叛变
- 叛徒
- 叛乱
- 叛逃
